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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

信息来源:

录入时间:2022-09-30

责任编辑:开发人员

失效时间:

关于开展2022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

海科工信〔2022〕335号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海府规〔2022〕3号)、《海口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海科工信字〔2018〕300 号)、《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海科工信法规〔2022〕3号)的要求,现就2022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及要求

详见附件 1(2022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)。

二、申报方式及流程

(一)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(https://wssp.hainan.gov.cn/hqzc/#/home)提交相关材料,材料务必规范齐全。操作步骤详见《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.0操作手册》(详见附件6)

(二)填报绩效评估材料。企业通过认证注册后,下载表格、填报并上传绩效评估材料。绩效评估材料及相关附件应签字、加盖公章。

(三)提交时间:

2022年11月7日-11日;

(四)材料递交地址: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3室

(五)材料装订要求。通过形式审查后的项目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,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;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,请自留备份。

1.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、盖章。

2.评估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,左侧装订成册,材料书脊打印“2022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--申报单位”。

3.采用羊皮纸(皮纹纸)封皮进行胶订,不得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提交的纸质材料须盖骑缝章。

4.仪器设备原值指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。

(六)实验室请命名为“海口市××重点实验室”,研究中心请命名为“海口市×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。其中“××”应根据所属领域和研究方向进行凝练。

附件:1.2022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

2.海口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书

3.海口市重点实验室筹建申报书

4.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申请书

5.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筹建申报书

6.诚信承诺书


海口市科工信局